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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无法与财产的法律关系相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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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无法与财产的法律关系相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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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6 19: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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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一个人面临他人财产遭受危险为尽量减少损失而主动替别人管理财产的行为。如果他为此付出了一定代价,财产的真正主人在受返还后应该给予一定补偿。有些学者比照财产法律关系上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咸宁亲子鉴定
http://xianning.dna123.cn
来研究“一个人抚养非亲生子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在现实中,这似乎也面临着许多尴尬。首先对象是人不是物,关于人的危险处境和损失大小怎么衡量?其次,抚养非亲生子女的人,往往是事先并不知道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么,“主动”二字就根本谈不上。
“不当得利”,是一个人意外获得本属他人的财产而长期占有并使用、收益的行为。如果他因此而收益,返还真正主人后要向人家支付一定的补偿。同样,这里首先遭遇的尴尬也是对象是人不是物;其次,长期“占有”别人的孩子的事实存在的基础上,“使用、收益”又从何谈起呢?如果真要算细账的话,到底是抚养者从孩子身上获得的多呢,还是他为孩子付出的多呢?
显然,亲子鉴定在我国还是处于一个空白的状态,纵使当事人选择了做亲子鉴定,在道德的层面上是满足了自己的欲望,但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并不一定受法律的保护。更多亲子鉴定知识就在武汉亲子鉴定
http://wh.dna123.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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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贴辛苦了,谢谢楼主分享!
楼主太厉害了!楼主,I*老*虎*U!
这个帖子不回对不起自己!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既然你诚信诚意的推荐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看看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楼主的品味不错!呵呵!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楼主,大恩不言谢了!
楼主,我太崇拜你了!
社区不能没有像楼主这样的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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